6月26日,新世纪第一个国际禁毒日。
6月26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毒犯宣判执行死刑。广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刘清海说,从4月10日到6月26日,广东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753件,判处犯罪分子925人,其中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的占48.3%。
从判处的毒品犯罪案件看,广东地区毒品犯罪,已经日益凸现五大特点:
涉案毒品数额越来越大。动辄几百克、几千克,最多的达到570千克。毒资也越来越多,有的案件动用了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资金购买毒品。如被告人马利祖等贩毒案,10名犯罪分子均为云南省人,一次就出资160多万元,在云南省买得毒品海洛因74412克,藏匿于一辆大货车车厢夹板内,车厢里装满大蒜作掩护运到广州后被警方查获,马利祖等6名主犯被一审判处死刑,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昨天被处决的居住在香港的中山市毒犯骆国添,贩毒数量达到116059克。
团伙犯罪突出。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犯罪分子各有不同的分工。尤其在制造毒品犯罪中,出资,试制,加工,联系买主,各自负责,分工很细。惠州市丘秀中等5人特大制造“冰毒”案,从1996年3月到1999年8月,先后制造“冰毒”857千克,售出757千克,售给香港贩毒分子后得赃款港币238万元。5人中4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跨国境、跨地区贩卖、走私毒品。境内外毒贩互相勾结,将广东作为国际贩毒活动的“跳板”,从缅甸等地购买毒品,长途贩运到广东后,再通过境外毒贩偷运出境。如被告人马来等5人运输毒品案,罪犯均为云南人。1999年9月,马来纠合同伙窜到中缅边境,购得海洛因1823.9克,带到广州市准备出售时被警方查获。又如被告人叶振良、黎细明、郑胜,均系香港居民,其中叶振良13岁时即加入香港黑社会组织,1993年因犯抢劫罪被香港法院判刑5年。1999年12月,被告人叶振良、黎细明从广州市用货车将525千克“冰毒”运到惠东县,搬上同伙郑胜的渔船偷运出境,后被我渔监部门查获,3人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制毒地下工厂”规模越来越大。有的利用厂房制造“冰毒”、“摇头丸”等毒品,有的在家中制造毒品,还有的四处设点制造毒品。如佛山市沈茂功等15人,分别在东莞市、南海市和江苏省吴江市等地开设“地下工厂”,先后制造“摇头丸”共计84000粒,重30.24千克;贩卖“摇头丸”19000粒,重7.22千克。警方破案时还从制毒现场缴获液体、粉状毒品142.087千克,“摇头丸”109.59千克,制毒原料13.295千克。
作案手段更为隐蔽狡猾。毒品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有的动用卡车、出租车夹带偷运,有的藏匿在行李箱中乘坐火车、飞机,有的甚至吞入体内蒙混过关。如马来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马来找到同案人陈文丽等5人,以每克海洛因付给“运费”30元为报酬,把毒品分散装进避孕套内,然后吞入肚子内,5人一共吞下海洛因1823.9克,乘坐长途汽车窜到广州市,再从体内把毒品排泄出来。6月26日被处决的毒犯阿依古丽.麦麦提(女),把352克海洛因藏在一双女式厚底凉鞋鞋跟内,结果通过机场安检时被查获。(黄日飞 张慧鹏 粟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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