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拐卖妇女案已终审判决,6名主犯于6月25日在内蒙古集宁市被执行死刑。
自1992年11月到2000年1月间,主要犯罪嫌疑人弓存旺与林长寿、刘春慧、梁英硕等12人相互勾结,先后71次到重庆及周边地区,以招工为名将118名妇女骗出,然后分别以3000元至8000元的价格出卖。所骗妇女大多被拐卖到内蒙古兴和县、察右前旗、丰镇市以及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等地,共获赃款60多万元。这一案件持续时间长、拐卖人数多、影响恶劣,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拐卖妇女案之一。
今年5月28日,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弓存旺、林长寿、刘春慧、梁英硕、陈千、苏顺顺6人死刑,其他拐卖妇女的案犯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林长寿等5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院核实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于6月25日对6名主犯执行了死刑。(李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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