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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00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在初步审查基础上,结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6月29日对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2000年中央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陈光毅在审查报告中说,2000年,国务院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国务院财政部门稳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推行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强化财政监管,取得积极进展。2000年预算执行中,国务院于8月提出议案,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中央预算,增发国债用于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中西部地区投资;并于12月将预计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报告,预算超收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增加补助地方社会保障资金和减少中央财政赤字等。这些举措对巩固经济发展的好势头,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央预算执行中有些科目超支较多,有些没有完成预算,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陈光毅说,审计署加大审计工作力度,稳步推进部门决算草案审签试点,对2000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突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为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结果表明,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还比较严重。一些部门、地方挪用国债和财政建设资金、不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等管理制度;有些单位预算外资金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隐瞒截留贪污挪用严重;一些有财政收支管理职能的部门违反预算管理制度的问题比较突出,等等。国务院应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特别是问题比较严重的部门和地方限期纠正,切实加强整改,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国务院在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中央预算管理的意见是可行的,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加以落实。
陈光毅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2000年中央预算完成情况是好的,建议批准2000年中央决算草案,批准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陈光毅说,为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预算管理;切实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财政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进中央决算编制工作;要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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