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一分院日前审结一起爆炸、强迫交易罪上诉案。因强迫他人购买自己货物而获罪的案件,在本市还比较罕见。
去年7月某晚,在浦东龚路镇海滩边,礼花在空中炸开。观赏人群中站着一个叫徐雄华的男子,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此时,他正酝酿着一场报复行动。
7月16日凌晨3时,徐雄华骑着摩托车窜到龚路镇永利村桥上,点燃手中的高空礼花弹后,朝桥旁的顾家扔去。次日23时许,徐又携带两枚礼花弹窜至共新村,将1枚礼花扔到蔡家厢房墙角处引爆,蔡家气窗玻璃被炸碎、1只顶灯被震碎。之后,徐又赶到唐家点燃礼花弹,将唐家卫生间梳妆台炸坏,墙壁瓷砖被炸出裂痕。7月19日,徐又用同样方法,将张某办公室的电脑、铝合金窗、窗户防盗栅炸坏。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徐雄华曾向上述几名被害人强行推销过衬衫等物品,遭其中两人拒绝。落网后,徐不得不作了交代。
现年33岁的徐雄华发财心切,以每件43元的价格购得131件假冒鳄鱼牌衬衫后,多次找到龚路镇某公司蔡某、浦东某厂唐某等7人,要求对方高价买下衬衫,当然遭到拒绝。于是,徐端出了流氓架式:“我刚刚吃完官司……”蔡某等人为息事宁人,只好高价买下所有的衬衫。徐从中狠赚了一笔,共获利1.5万余元。
蔡某等人本以为花钱消灾,没想到徐雄华却不这么想。一方面,有两人曾拒绝购买他的衬衫,另一方面,他发现好多人现在都对他避而远之,于是自认为“自尊心”受到伤害,竟决定“给他们一点颜色看”。他跑到一家小店一口气买了7枚礼花弹,还专门到海滩上做试验,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场景。
徐雄华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爆炸罪和强迫交易罪,被法院终审判处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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