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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府于日前出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商品的暂行规定》,从今年7月起,沈阳市内各单位和个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类商品、酒类商品。
由沈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教委、沈阳市文化局联合出台的这项新规定中,同时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危害人体安全的玩具、用具,禁止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
在沈阳市新出台这项规定中,同时规定沈阳市各商品销售场所要设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在规定中沈阳市还要求学校和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社会生活指导,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吸毒以及收听、收看和阅读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读物。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公安、工商和文化部门予以处罚。(郑东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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