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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为保证天津市金融单位的安全,防范盗窃、抢劫金融机构案件的发生,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融安全防范大检查,彻底消除金融营业网点、运钞车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市公安局日前召开全局电话会议,对做好金融防范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从去年年底,公安机关便在全市范围内连续开展金融安全检查活动,对全市存在安全隐患漏洞的金融营业网点以及运钞车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了处罚,部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能按期整改的金融营业网点及运钞车被停止营业和运行。但由于部分金融单位和营业人员仍存在麻痹大意思想,金融部门安全隐患漏洞仍未根本杜绝。
在此次安全大检查中,对未落实安全措施、存在治安隐患的金融单位,公安机关将下发《治安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将予以罚款处罚,对经罚款依然不整改的,责令停业。对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拘留、罚款和警告。对因隐患治理不力引发重大案件的,直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市公安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属地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监督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金融单位被盗、抢的,将直接追究属地公安机关负责人的责任。(李长凯 赵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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