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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5月8日“海河之声”版刊登了《一公司污染环境群众有意见东丽、河东来回推这家公司到底归谁管》的记者调查,反映天津海久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排出的废气污染环境,而河东与东丽两区的环保部门相互推诿的情况。调查文章见报后,引起两区环保部门的重视,向本报来函来电进行解释。原来该公司的环保问题应由河东区环保局负责。日前,河东区环保局给本报来函称:
“我局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于5月9日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对个别不负责任的人的答复给予严厉批评,并拟召开全体会议通报此情况,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同时,责成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事的调查。
经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天津海久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坐落在河东区一号桥钢厂路建设大街81号,该项目是市批项目,由市环保局负责整个环保项目的审批、验收。该公司为西迪斯(天津)电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银废物和含焊锡膏废物定点进行焚烧处理并回收,为此在工业集中区内新建了一座消烟型焚烧炉。该项目1999年11月20日通过天津市影响评价中心的环境影响评价,该焚烧炉的燃料为柴油,尾气经消烟除尘处理后TSP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均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中规定的数值,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2000年8月经过市环保局的验收结果为:现场检查及监测污染物治理设施落实,各项污染因子基本达标,同意验收。
依据群众反映,我局执法人员将立即对该单位各项治理设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如发现有违反《环保法》的行为,我们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我们将组织监测人员再次进行现场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居民及贵报反映。”
但是,自该局给本报发函表明要派人到海久公司进行现场监测之日起,记者曾多次电话向该局询问有关现场监测情况,每次得到的回答总是:“我们将很快派人到现场监测,尽快将结果通知你们。”但时至今日已经又过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本报始终未接到该局现场监测结果的答复。记者不禁有些遗憾了,也不知这是为什么。(任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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