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绑匪,在我的“词典”中,这两个词绝对对立:前者是受害人,后者是犯罪人。但一件血腥的事实,却令人震惊地在两者间划上了等号。
上周,香港发生了一起11岁男童被绑架撕票案件。涉案的6名疑犯中,竟有3名是未成年的儿童!其中一名女童才12岁!他们竟参与了杀人!简直不能让人相信这是真的。但事实终是事实,而且香港警方今年初公布的数字就已显示,未成年犯罪问题确实日趋严重,去年香港16岁以下青少年犯案数量上升超过一成,其中涉及暴力案件的增幅更大。眼前的血案,为这一结论增加了新的注释实例,也成了香港所有媒体的追踪热点。
据专业人士讲,导致未成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但简而言之,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弱化,二是社会对孩子们的“诱惑”加强。
家庭教育弱化,在低收入家庭表现尤为突出。特别是亚洲金融风暴袭击香港之后,经济衰退接着结构调整,低文化群体就业更趋艰难。为维持生计,这些“能耐”不大的父母亲,甚至祖父母亲只能以更多的体力和时间弥补收入缺口,相对与子女接触、沟通的时间就被压到了“无限小”。如果是单亲家庭,孩子就更成了“断了线的风筝”,完全随风飘零。而现今的“社会”又与以往大不相同,资讯科技事业领风气之先的香港更是日新月异,不要说“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就是不出家门,“精彩的世界”也会通过“网”啊“线”呀“宽频”呀,“闯”进门去,把孩子们严严实实地“包”起来。电影院可以把未成年人拒之门外,政府可以对刊登“不宜”内容的报刊发出“禁令”,可渗入家庭的“诱惑”,却谁也难以抵挡。尽管一些电视片开头打有“不宜未成年观看”或“需由家长引导观看”的字幕,色情网站也有“18岁以下禁入”的提醒,但一天忙到晚的爸爸妈妈们哪还顾得上这些?更何况多数孩子课余看电视、上网时,家长根本就不在家!孩子“人生的第一老师”——父母亲没时间教育,“社会教师”却几乎与他们形影不离。传媒上充斥的血腥暴力的画面、以虐人为乐的内容以及对受虐者毫无怜悯的畸形心态,对本来纯洁的孩子简直就是“糖衣毒药”!不该“吃”的“吃”了,不该看的看了,不该接受的接受了,不该学的也学了,下一步是什么?就剩下不该干的学着干了!这次参与绑票杀人的孩子们,犯罪的直接“引路人”不就是电影、电视片中的相关情节吗?!而在早前轰动一时的“秀茂坪童党烧尸案”中,几个十几岁的凶徒,也是从充满“刺激”的畅销漫画中学得诸如“人肉打桩机”等虐待死者手法的。黑社会势力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将罪恶的手伸向孩子们,把他们变成犯罪的工具。
未成年犯罪率上升问题,不是香港的“专利”,它实际是一种现代的社会病,不过在经济急剧转型时期,在收入差距悬殊地区,发作得会更厉害些。从一定意义上看,这也是出版自由泛化、资讯科技爆炸带来的一种副效应。
面对“新世界”,埋怨不行,害怕没用,只能正视,进而从预防和补救两个方向入手,“解救”孩子们。补救,主要恐怕是官方的事,客居人不便多言。只想提一点,就是必须用“新药”、“新技术”医治“新病”,才能提高对已经犯罪青少年的管教、感化的有效性。而老“药”、老“手段”,大概只会增强他们的“抗药性”和重复犯罪率。
至于预防,官方、学校、社会都有许多事情要做,但我更想说的是家长的责任。官方、学校、社会团体的努力固然重要,但毕竟“隔”了一层,而家庭的影响却是不可替代、最直接而有效的。经济损失可以用时间、体力弥补,忽略对孩子正确引导、正当管教的后果,往往是一辈子也补不回来的。在充满“诱惑”的现今社会,“不设防”的家庭,无异于将孩子交给“魔鬼”。作为父母,再忙再累,也不能疏远孩子。多给未成年子女们一些时间,与他们聊聊天,陪他们看看电视、上上网,绝不是“奢侈”,而是家长必须尽的责任。只有在家里筑起对“精神污泥浊水”的第一道,也是最牢固的一道堤坝,纯洁、幼稚的孩子们才能增强对不良“诱惑”的抵抗力。
为了孩子的明天,为了香港的明天,父母们应时常自问一下:此时孩子在哪里?孩子在做什么?孩子在想什么?
而那些不负责任地向版面、向荧屏、向网络输送“垃圾”和“毒品”的传媒“老爷”们,看了“儿童绑架案”后,不知作何感想?难道你们果真无后乎? (吴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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