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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天津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8元调整为2.2元(其中含代征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4元)。从今年9月1日起按抄见水量和新价格收费。
由于国家近期调整了潘家口水库源水价格,为缓解自来水生产经营企业的困难,保证生活用水供应,进一步理顺水价格体系,有效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天津调整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天津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将以这次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为契机,加强管网维修与旧管网的更新改造,减少跑冒滴漏,积极推进抄表收费方式的改革,加快抄表到户工作,进一步提高用户的满意度。(王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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