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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中级法院昨天公开对曾经为张君犯罪集团提供枪支弹药的两名被告人高立军、陈桂生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高立军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陈桂生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据检察日报报道,经法庭审理查明,常德“9·1”系列案主犯张君在获知益阳市近郊的湖南资江机器厂生产猎枪后,指使其益阳籍团伙成员赵正洪联系购买。1999年上半年,赵正洪经人介绍,认识了湖南资江机器厂职工医院医生高立军,由高立军通过资江机器厂的退休职工贾冬保(在逃)、驻资江机器厂的军事代表胡梗松先后购得6支资江机器厂生产的SLD12-1J7型霰弹猎枪转卖给了赵正洪。后高立军又通过其同乡陈桂生先后从该厂购得9支猎枪转卖给赵正洪。高立军共牟利1.4万余元,陈桂生牟利900元。此外,高立军还通过李国荣(另案处理)从该厂购得5000发猎枪子弹,卖给赵正洪等人。
另据查实,被告人高立军被羁押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他人抢劫并杀死一人的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丁贤 李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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