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皮鞋厂集体宿舍里,男女民工仅用一道布帘隔开就随便混居同宿,平阳籍犯罪嫌疑人余某就利用这一“便利”条件对女工友苏某实施了强奸。20日,该余被瓯海警方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3月28日晚,瓯海区将军桥某皮鞋厂集体宿舍内,该厂一班男女工人正在呼呼大睡,中间仅用一道虚晃的布帘隔开。至凌晨1时许,欲火中烧的20岁工人余某悄悄起床,越过“分界线”,摸到女工友苏某的床上,将她强奸。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余某一直畏罪潜逃。负责侦破此案的瓯海刑侦景山中队曾两次组织警力开展抓捕行动,但均未果。
7月14日,在平阳警方的大力支持下,瓯海刑侦景山中队民警终于将该余捉拿归案。经审,该余对强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吴晓乐、毛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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