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8时40分许,河口县公安局从罗平县公安局带走了涉嫌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富寿县抢劫杀人的越南人邓光中和刘氏四,准备将两人移交越南警方处理。
7月16日下午5时半左右,罗平县公安局接到河口县公安局转来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街省公安厅对邓光中、刘氏四的通缉令和河口县请求罗平警方协查邓光中、刘氏四的通报。2001年3月3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富寿县一名警察被杀,被抢走了摩托车和佩带的“五 九”式手枪。案发后,嫌疑人刘氏春、刘氏四、邓光中逃往中国河口一带。6月17日刘氏春从中国返回越南时被抓获。经审讯,其交代在越南作案后约3月7日乘汽车到中国的罗平。
接到通报,罗平县公安局罗雄派出所立即安排人员秘密查找邓光中和刘氏四的行踪。在确证邓光中和刘氏四住在安达旅社,罗平县公安局罗雄派出所将安达旅社布控,当晚10时40分在安达旅社将邓光中和刘氏四抓获。(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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