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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将于今年9月至10月,就落实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控制的情况联合开展一次检查活动。
记者今天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这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地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控制的工作部署情况和采取的具体措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开展情况;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选情况;职业学校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落实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控制,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指导和推荐毕(结)业生就业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在推荐就业方面执行就业准入控制的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改进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促进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控制实施的情况;企业执行就业准入控制、规范用工行为情况;落实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控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和建议。
据悉,检查工作将采取系统自查、重点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何谓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实行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已成为我国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措施。
从1996年开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部分城市开展了劳动预备制度的试点。1999年,国家作出规定,各用人单位不得招收高、初中毕业生就业,必须经过规范的培训才能录用就业。去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制定了《劳动预备制度培训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措施办法。去年,全国有73万未能升学的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了劳动预备制培训。
在全社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中央确定的一项旨在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政策,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我国早在1993年就明确提出,要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后来又通过《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将其上升为一项法律制度。目前,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7000个,在1000多个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均每年有400多万企业在职职工、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其他从业人员参加了不同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累计共有2500多万人取得了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另外,我国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目前已确定了90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并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要求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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