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被判入狱一年,于今年四月刚刑满释放的宜昌市十八岁青年方某,出狱后第二天便公然招徒“授艺”,日前,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以“盗窃、传授犯罪方法罪”,对一小偷开门纳徒、传授“偷经”。
据悉,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名提起公诉在该市尚属首例。
五月一日,方某表弟带张某到方某家中学习盗窃经验。方见有“徒弟”登门求教,遂洋洋得意地将其盗窃的“心得体会”和盘托出,告诉二“弟子”偷什么东西最值钱、值钱的东西一般放在什么地方、怎样进入室内最容易、如何作案不会留下痕迹等“偷经”。
方某还对二“弟子”进行身教。五月三日晚,他带领二人窜至宜昌市东山大道一居民楼下,由“弟子”放哨,自已翻窗入室盗得现金五百元人民币、仿金戒指一枚。
尝到甜头后,三人准备偷个有钱人家。他们物色到张某的女友,以请她溜冰、上网的机会将其钥匙盗出并配制。五月五日,方某及“弟子”得知张某女友全家外出旅游的消息后,用配好的钥匙进入她家盗走现金八百元,邮票、手表等物合计折款二千余元,后在三人分赃挥霍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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