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工商局统一部署,各工商分局要对本辖区内的拍卖企业和经营范围中有“拍卖”的企业进行一次清整,摸清拍卖企业和经营范围中有“拍卖”项目的企业底数,对不符合《拍卖法》有关规定的,限期一个月内改正、补齐或变更经济范围,办理注销登记,在限期内没有改正或补齐的,一律注销其经营项目或吊销其营业执照。此项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同时各分局将清整后的拍卖企业档案于8月底以前上报市局登记注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