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大米”被指称源自过期的战争储备粮。广西每年轮换下来的储备粮有近10万吨,它们的最终流向是否安全可靠?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广西粮食部门,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尚未有具体的主管部门对此作有效的监管。
广西区粮食局一位谢姓负责人称,按照国家规定,储备粮要不断“推陈出新”,存留3~4年就要轮换下来,去年广西共处理了8.3万吨。轮换下来的储备粮出库前,需取样作严格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分出级别,再作拍卖销售。他认为,广西的储备粮在出库拍卖前,是完全做到了有序管理的。
这名负责人同时介绍,储备多年的粮食可划分为“陈粮”和“陈化粮”两种。“陈粮”还可以食用,一般用作酿酒、制作米粉和饮料等,而且据专家称,用陈粮制作的米粉比新鲜大米更有韧性,口感也好。“陈化粮”则含有超量黄曲霉素等有毒物质,只能用作工业酒精、肥皂等原料,按规定严禁食用,也不能流入大米市场。但在市场上,是否有奸商用“陈化粮”冒充“陈粮”销售,他说这就不得而知了。
广西区粮食局储备管理公司负责人则称,广西的储备粮基本上都是“早籼稻”、“早杂优”等常规品种,这与广东方面称“致癌大米”是“细丝皇”类稻米有所不同。但他说,也不排除广西有一些个体商贩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作出将“储备粮”抛光成“精米”的违法事情。因为储备粮拍卖交货后进入流通领域,就不在粮食局的管理范围了。对于它的最终流向,粮食局是无能为力的。而工商、卫生等其它部门亦未对拍卖粮的流向作专门监管。
近几年,广西的储备粮主要委托广西公物拍卖行负责拍卖销售。该拍卖行负责粮食拍卖的负责人称,他们只是作中介服务,对双方交接货和转款负责;至于买受方买下储备粮后拿来作什么,就管不着了。他透露,储备粮的买受方大多数是个体户,其中不少又将买到手的粮食倒卖出去,有的甚至要转好几手,历时几个月,其中确实容易生“变故”。记者与一位曾买下数十吨“脱胶陈粮”的农姓老板取得联系,他在电话那头平静地说:“如何处置陈粮,从未有管理部门的人过问过。”
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广西粮食系统对储备粮库存期间的严格管理,确保了它流通前的质量;但进入流通领域却存在容易“变质”且无人监管的漏洞。此种情况应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尽快确定具体的部门对储备粮的流向进行有效监管,这对于消除“毒米”隐患意义重大。(刘日刚 莫义君 曹金焰 蓝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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