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儿子在老父住院治疗期间支付了医疗费,父亡后又掏付了父亲的丧葬费。当父亲的单位在发放抚恤金和生活救济金时,儿子站出来:这些钱不能全部归自己的母亲所有。因此母子俩不得不走上法庭。 今年75岁的王大娘,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老伴去世前在一家设计院工作,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2000年9月老伴去世后,单位决定向亲属发放抚恤金和生活救济金共计9700余元。王大娘认为所发的这笔钱理所当然归自己所有。但不料,王大娘的儿子李某却以自己负担了父亲生前的医疗费和丧葬费为由索要部分抚恤、救济金。一时间,单位也弄不清到底该把钱交给谁。见此情况,王大娘索性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抚恤金和救济金的归属是自己。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大娘生前主要是由老伴提供生活来源。如今王大娘已年逾古稀,生活没有保障。因此,依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院判决抚恤金和救济金归王大娘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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