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莱西某小学班主任曲某嗜赌成瘾,竟拿学生的学杂费作赌注,最终输得一干二净。日前,法院判决曲某挪用公款罪成立,免于刑事处罚。
今年2月,曲某收取了全班学生交的学杂费共计11200余元,当天没有上交到学校财务室,而是拿回了家。晚饭后,曲某主动召集赌友一起聚赌,一夜之间不仅将学杂费全部输光,而且还欠赌友4000余元。
此时,曲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得不将实情告诉妻子,妻子将家中所有存款提出,又东借西凑,将学杂费凑齐交给学校。
法院审理后认为,曲某的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但鉴于其第二天即将公款还清,情节轻微,故对其免于刑事处罚,但曲某最终因赌博输了钱,其行为在学校影响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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