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侯炳智、杨书治、吴红军、白正山为首的20人破坏电力设备团伙成员进行了公开宣判。侯炳智、杨书治、吴红军、白正山等4人被一审判处死刑,谢军、焦双念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卢炳军、赵念军等14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在这个以侯炳智、杨书治、吴红军、白正山等为首的20人犯罪团伙中,有18名团伙主要成员是来自商洛地区的农民,另两名成员为渭南市郊农民。自1999年3月至2000年6月,他们先后流窜于山西、陕西两省的大荔、华阴、潼关、永济、芮城等县市的22个乡镇70多个村庄,疯狂作案达到130起,盗割农田正在使用的电力铝线19万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687.38元,间接经济损失3184040元,致使65000余亩农田无法灌溉。同时,这个犯罪团伙还盗窃作案7起,抢劫作案1起,收购赃物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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