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宗利用互联网为载体、以支付高额利润为诱饵、以传销方式推销神龙广告卡为作案手段、诈骗群众购卡资金的网上集资诈骗案日前在广州告破。
经查,这起案件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210多个县市的18.6万名购卡群众,售卡数量87万多张、涉案金额达2.34亿元。涉嫌此案的广州市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设在广州市芳村区和海珠区的4个窝点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捣毁,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经公安机关审理查明,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林杰雄与廉拥军、张红波、李明、罗雅南等人租用北京创联万网有限公司的服务器,设立SHENLONGSHUMA.COM(神龙数码)和SHENLONGNET.COM(神龙因特网)等4个网址,以“点击‘神龙网’、养家轻松松”为诱饵,通过代销商在全国推销“神龙广告”卡。
神龙公司宣称,购买神龙数码广告卡,凭卡上神龙网点击网站广告,每点击一次可获得0.3元回报(每天限33次、每张卡有限期为3个月),每10天支付一次,3个月可获回报891元,扣除购卡费380元外,可获利511元。
神龙公司在全国除西藏、台湾外的30个省、市的210多个县市,以“滚雪球”方式发展了368个代销商,通过代销商以传销手段推销了大量神龙数码卡。据查,这家公司每天由总公司到快递中心以邮递形式发给代理商的卡高达1—3万张。
6月4日晚,广州市公安局芳村区分局经侦科接到举报,反映位于芳村区花地大道金融大厦1305室的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替企业推广广告为借口,销售神龙数码卡,日收入过百万元,有诈骗犯罪嫌疑。经公安干警摸查,发现这家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推销神龙广告卡,群众购卡后上网点击神龙网站50多家企业的广告,每次可获利0.3元,由公司定期向购卡人返还点击费用,公司每天出入金额上百万元。而神龙网上的部分广告厂家珠海格力、创维集团、科龙电器等知名企业在调查中均否认曾与神龙公司办理网上广告,更未支付广告费。公安机关据此认定,神龙公司存有较大诈骗嫌疑。
7月4日,公安部经侦局发出通报,反映河南郑州、开封等7个地级市设有神龙卡的省、市、县多级代理销售商,共售出神龙卡12万多张,销售收入2300余万元,现已周转不灵,存在重大不稳定隐患。鉴于案情重大,7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即制定行动方案,在掌握基本证据的情况下,决定展开搜捕行动。当天下午5时,专案组民警在广州市东山区寺右新马路光大银行将正在提款、准备携款潜逃的林杰雄、张桂玲2人抓获,当场搜出36万元现金及多个存折,与此同时在广轩大厦抓获关沛勋,在芳村区抓获胡亚军、张鹏君等涉案人员。
7月6日,公安部经侦局向涉案的全国有关省市公安机关发出明传通知,展开统一清查行动。当日凌晨,河南公安机关展开全省统一行动,先后在郑州和上海抓获了涉案嫌疑人廉拥军、张红波(男、均为河南人);北京警方也对“神龙”数码公司设在北京的办事处进行查处,抓获主要涉案嫌疑人(办事处负责人)赵钒羽(女)。山东、上海、四川等地警方均同时开展行动。
经初步审查,神龙卡由犯罪嫌疑人罗雅南设计,卡上注明的购卡者可凭卡“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神龙网培训服务站点接受培训”和“在指定商场、专卖店购物享受八折优惠”的条款,根本无法兑现,也根本没有上述培训站点和商店。经向神龙网的技术维护方——北京中国创联网络国际技术有限公司调查发现,神龙网站既没有记录、统计每张神龙卡点击次数的功能,也没有身份识别功能,任何人随便输入一组数字即可进入网站点击广告的界面,即不用神龙卡的帐号和密码也可以点击广告,而且点击的情况也无法在服务器上反映出来,因此神龙公司声称的每点击一次广告付0.3元的承诺完全是诈骗钱财的幌子。
广东省公安机关告诫群众,诈骗犯罪分子无论采取什么花样,都是“旧瓶装新酒”,利用部分人的贪财心理,使群众相信轻易可以获取高额回报来实施诈骗。这种手段20世纪80年代在境外曾经流行过一阵,现在被犯罪分子“引进”来诈骗一些警惕性不高的群众。今后群众如发现类似骗局,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肖文峰 夏晓露 梁瑞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