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离第二次审议还有5天,记者在丁仁恕代院长的办公室独家专访了这位受命于“危难”之际的人物。
■表决会的掌声让法院脸上无光
记者:在中国人大历史上或许是第一次否决“两院”报告,当时的情况是如何呢?
丁仁恕:这是半年前的事了,2月14日,沈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509名代表中有474名代表出席,结果,只有218人对法院的报告投了赞成票,这里有我的一票。支持率不到一半,因此,报告未获通过。这种事情前所未有,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是第一次。而且,在表决结果出来后,会场还响起掌声。
这种局面当然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觉更加尊严扫地,脸上无光。所谓“更加”,是因为,即使工作报告勉强通过,沈阳中院在全国“出名”也在所难免。在耗资1.8亿元兴建的气派的办公大楼里,接连有三名院领导因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在沈阳市、辽宁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都属罕见。
且不说两名副院长焦玫瑰、梁福权,原院长贾永祥事发则太富戏剧性了一些:人代会期间,他上午还坐在主席台上,下午就被中纪委专案组叫去核实有关问题,中院只得临时改为由一名副院长作工作报告。这自然引起了人大代表情绪的强烈波动,从而让他们的手指离否决按钮更近。
代表们尖锐地指出了法院工作的问题所在:领导班子建设抓得不好,存在严重腐败问题;审判队伍不够整齐,整体素质不高;办案质量低,有的案件判决不公;执行工作缺乏力度,许多案件迟迟不能执行完结。
■我们的目标得票率是75%
记者:人们都说你是受命于“危难”之际,你是怎么理解人们的评价?到任4个月来,你又做了哪些工作呢?
丁仁恕:受命于“危难”之际也许有点言过其辞,我不过是受党的指派,来尽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时的问题是,沈阳的法官、沈阳中院在人民心中的信任度已经到了最低点了,党和人民都希望和需要我们通过整改,重整形象,重新取得党和人民的信赖。
我觉得要解决问题,就首先要从根子上入手,首先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对于这次“特别事件”,在法院内部,一些人视为“奇耻大辱”,有些人认为是法院的领导出了问题,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还有一些人认为沈阳中院本身的工作并不是太差。如果说沈阳中院存在什么问题,那么这种问题全国的许多地方都存在,沈阳的很多单位都存在,不过是法院“运气差”,摊上了。要改的只是领导,而不是老百姓。这怎么行呢?
对于整改,有人建议我制定一整套措施。我说规章制度要制定,但更重要的是怎么落实。应该搞清楚造成这种形象的原因、实质是什么。应该说,法院内部很快就感到了震动。特别是追究违法审判和整顿审判纪律的落实。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7名干警和法官因违反纪律或违法审判被追究责任。两级法院还集中人力、精力、时间对人们反映最大的超审限案件进行了清理。从社会上反馈的情况来看,人们的意见还很多,抱怨还很多,但是,肯定的声音还是主要的。
记者:8月9日的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将对你们的整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你是否担心再次被批评或否决?你认为你们得票率会有多高?
丁仁恕:8月9日的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这都是一次特别的人民代表大会:
它是沈阳人大在一年的时间里第二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这在历史上是少有的;
它的会期只有一天;会议的主要议程只有一项:听取和审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整改情况和2001年度工作安排的报告。
在前几次人大常委会上,我们对常委们进行了汇报。并根据常委们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正和补充。从目前我们走访和反馈的情况看大多数代表基本上是满意的。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冰雪消融也非一日之功”,彻底改变法官队伍形象,改变人们业已形成的对法院的成见,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我想只要我们是认真在做了,而且是用诚恳的态度,端正的态度,人们会给我们时间的。
对于得票率,我们现在的目标是75%,希望能得到,我想也应该能得到。
■面对腐败案件理当不辱使命
记者:“慕马事件”牵出了16个“一把手”腐败的问题,被人戏称“南有厦门,北有沈阳”,好像沈阳的问题很多。事件出来以后先是侦查,然后接着下一步就是审判。案中的许多人比如慕绥新、马向东以前都是你的上司,16个“一把手”应该都是同事甚至是朋友,作为法院院长,你将用什么样的心态来审理这些案件呢?
丁仁恕:根据有关规定,沈阳目前发生的这些案件大部分都不在沈阳开审。有的在外省,有的在本省的营口、大连等其他地方审理。因此,不存在你说的我坐堂审理他们的情况。
在沈阳审理的案件有,但目前都在侦查阶段,都尚未进入审判程序,也就是说,检察机关尚未移交给我们,所以也不便说得太多。估计,要进入审判程序,最快的是在本月底,迟的可能还要有一段时间。
我想法院的工作是神圣而庄严的,也是很规范的,每一个过程都有白纸黑字留下来。法律是不容玷污的,历史也是如此。我想,既然党和人民信任我,我理当不辱使命、不负重望。
■采访背景:2001年2月14日,沈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投票表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结果474名出席会议代表中256票投了反对或弃权票,报告未获通过。此一事件因在人大历史上绝无仅有而引起世人关注。
2月份的人代会上,代表们尖锐地指出了法院工作的四大问题:领导班子建设抓得不好,存在严重腐败问题;审判队伍不够整齐,整体素质不高;办案质量低,有的案件判决不公;执行工作缺乏力度,许多案件迟迟不能执行完结。这也是促使代表们按下否决按钮的最根本原因。
4月底,原沈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丁仁恕调任沈阳市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沈阳中院全面开始整改。
2001年8月9日,沈阳市十二届人大将召开五次会议。审议沈阳中院整改工作报告。(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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