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8月9日上午,美国“箭牌”口香糖在市二中院提起诉讼,认为“吓一跳”侵犯了其商标权、涉嫌不正当竞争,要求生产厂家天津某科工贸公司赔偿销售利润100万元。
“吓一跳”是一种带有恶作剧性质的小玩具,其外形、大小和口香糖类似,当抽出里面的“薄荷片”时,塑料制成的“蜈蚣”、“蟑螂”、“壁虎”等物就会突然弹出,吓人一跳。庭审中,美国“箭牌”糖类有限公司驻中国总部代理人诉称,箭牌WRIGLEY'S及图形商标已被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加以保护。天津某科工贸公司,擅自在其生产的“吓一跳”玩具上,使用与原告权利商标及商品装潢十分近似的包装装潢,其整体效果也与箭牌口香糖极其相似,足以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侵害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对原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责令被告在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责令被告赔偿100万元。
被告则指出,商标法规定,只有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商标才构成侵权,而“吓一跳”系“玩具”,箭牌糖为“食品”,原告的侵权诉求根本不能成立。
原被告在庭审中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各执一辞。近3个小时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胡然 孙琳琳 曹家平 戴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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