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原市检察机关共查办税务干部涉嫌渎职犯罪案件11起,这11起案件共造成国家税款流失1980余万元。
据介绍,这些案件大都是由于税务干部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定引起的。如迎泽区国税局征收三股发票审核员刘某,不按规定审核缴销发票,在审旧票时没有发现填票日期前于购票日期,甚至在未收旧票的情况下就发给新票,导致领票人骗取抵扣税款700余万元。晋源区国税局晋源所审核员吕某,接受当事人吃请和礼品,放弃职责,在审核抵扣明细表时对应填而未填的项目视而不见,对多处外地发票上字迹明显相同也不审查即予以抵扣,造成国家100余万元税款流失。
有的税务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超越职权。太原市国税局征收一分局发票科科长杨某在外地税务部门来核查发票时,违反规定将本应由分管局长审签的发票由自己代签,出具虚假的审核结果,造成300余万元税款流失。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说,从犯罪动机看,这11起案件有6件系过失,5件是故意,故意犯罪呈明显上升趋势。1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3人是科(所)长,其余9人是科员、审核员、专管员、征管员,也都处在造成税款流失的重要环节和关口。 (尹天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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