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一起侵权案,一画家诉称自己的作品被剽窃,将广告公司、房地产公司等七家单位告上了法庭。
今年64岁的著名画家、天津津东书画院副院长郭永元在起诉状中称,他的作品《漓江细语》被割裂后作为梅江生态居住区的广告背景。在刊登这则广告前,没有人向他征求过意见,也没有署名,过后也没有向作者支付过报酬。
他1993年创作完成的这幅作品,曾收入到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郭永元画集》。在创作该作品时,本人曾多次到漓江江畔写生,用数月时间完成,本人对该作品珍爱有加,至今没有售出。原告认为,广告经营者天津百谊广告公司、广告主梅江小区的建设者顺驰、华厦等房地产公司等7单位共同参与了此次侵权行为,他们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据悉,法院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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