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8月13日,和平区法院召开公判大会。会上共对故意伤害、诈骗、抢劫、强奸等6个案件9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2百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会后刑庭的审判长杨盛昆对9名被告人的判决做了司法解释。
28岁的张力系无业人员。今年2月,张力酒后闯入其友王某家中,见其母高某(聋哑人)一人独自在家,先施暴殴打高某,后将高某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家住河南省来津打工的农民孙旭兵,于今年1月14日清晨,伙同曹某拦截出租车司机,当场抢走人民币1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天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于1999年12月开始先后在深圳、南京、上海等地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今年69岁的罗光彩,系退休干部,于今年4月,以金钱为诱饵将年仅10岁的女孩关某带至家中奸淫。法院以奸淫幼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无业人员刘学明,于1998年5月27日23时,伙同张某与4人到天津和平区甘肃路一歌舞厅寻找打过张某女友的2人出气,期间,刘学明误认为被害人邢某管闲事,便掏出尖刀,将邢某砍伤,致使邢某腹部横结肠及右肾破裂,肾摘除、左手受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邱轶 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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