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8月13日,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01年8月15日起,对参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这是天津继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之后,为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天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是于1997年1月在全市实施的。参加范围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此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直是通过所在单位发放。为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加快建立于企业事业之外的、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自2001年8月份开始,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委托银行代理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每月15日划到离退休人员账户上并开始计息。离退休人员从即日起可凭“养老金发放专用存折”,就近到中国农业银行所属营业机构领取,并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通兑。
离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包括:按照天津规定纳入社会统筹项目的月基本养老金和离休干部1至2个月生活补贴、冬季取暖补贴。同时,一次性返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余额、离退休人员亡故时给予家属的丧葬费等,仍通过原单位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后,离退休人员对所领取的养老金如有异议,可与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联系,进行咨询。
现将各区县分中心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和平分中心27302552;河西分中心23376726;河东分中心24215375;河北分中心24457839;南开区分中心27377524;红桥区分中心86520332;东丽分中心24394460;西青分中心27394237;津南分中心28391766;北辰分中心26393703;塘沽分中心25894710;汉沽分中心25696147—205;大港分中心25994704;宁河分中心25593631;静海分中心28941931;武清分中心29340094;宝坻分中心29240347;蓟县分中心29141582;开发区分中心25204553;保税区分中心25760129;园区分中心23666261。(柳悦 高申 赵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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