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天的洛阳“12·25”特大火灾案公审,经过公诉人指控和当事人律师辩护于今天闭庭,对涉嫌犯罪的23名重大责任人另行宣判。
两天来,法庭秩序良好。检察机关运用投影仪等多媒体手段,出示了大量证据。23名被告人自行聘请的律师,均为当事人进行了辩护。
昨天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涧西区洛铜集团公司俱乐部,对其中的4案14名被告人进行了庭审。
今天,法院又对李志坚等9名被告人进行庭审。原洛阳东都商厦总经理李志坚、总经理助理卢大周,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原东都商厦工会主席张海英、保卫科长杜克军,涉嫌玩忽职守罪;原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东南隅派出所所长岳永欣及民警马东斌、原洛阳市工商局老城分局青年宫工商所所长杨红军,涉嫌玩忽职守罪;原洛阳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局长郭友军、副局长王新伟,涉嫌妨害作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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