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下令处决了10名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罪犯。其中罪犯段志垒、丁庆龙虽没有人命,但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意图致人以死,照判死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案情。罪犯段志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抢劫他人钱财,又使用暴力强奸妇女,在强奸未呈后,为了灭口,段犯用衣服裹住被害人的头部,用土将其全身掩埋,在发现被害人的腿仍在动后,又持尖刀将其手腕部割破,手段极其残忍,欲达到被害人死亡的目的。本案中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出于段犯意志以外的因素造成的。段犯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因此,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了段犯死刑。
罪犯丁庆龙多次纠集他人,并准备了砍刀等凶器,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并在抢劫过程中砍伤多人,罪行极其严重,虽然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是,其主观恶性极深,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是当前严厉打击的重点之一。因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了丁犯死刑。
王明副院长说,近期,全市各级法院要集中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破坏电力设备犯罪以及盗窃机动车、入室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开展专项斗争,进一步推动首都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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