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连日来,天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1部委的要求,持续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专项治理并取得了显著效果。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防控了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了整体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天津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突出检查了十个方面内容,落实了五项措施,依法停业一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或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违法施工、使用、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责令补办相应消防审批手续。凡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补办相应消防审批手续或申报审批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严格依法治理。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在现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施行之前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不符合现行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建筑耐火等级和疏散楼梯数量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报请当地政府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改变使用性质的改变使用性质。对已经登记注册但因审批手续不全或者达不到消防规范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责令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并整改。(王鹏飞 赵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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