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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军事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或者军内法人的民事案件和地方当事人申请宣告军人失踪、申请宣告军人死亡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民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为非军人的,仍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鉴于军事法院机构设置和部队驻防的实际,对于军内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开展军内民事审判是军事法院的一项新职能,它对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对于依法及时解决民事纠纷,维护部队的安全稳定,对于有效调节军内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到目前为止,天津军事法院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在职学习、集中办班、参加培训、观摩见习等形式,对审判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受理军内民事案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康玉海 苏庆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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