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股票操作报复他人,给他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新类型犯罪案件,被告人张达君及丈夫高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5年。
现年31岁的硕士研究生张达君为大连市成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任职期间,张达君精打细算,出谋划策,很快使公司炒股票盈利二百余万元。小有成就后,张达君多次找到公司领导,要求提高待遇、增加工资,公司领导综合考虑整个公司情况后未予同意。对此,张达君及其丈夫高嵩十分不满,夫妻二人多次密谋报复。
2000年7月10日晚,张达君将自己掌握的成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股票市场的资金账号、股东代码、交易密码以及该公司当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代码、卖价等提供给丈夫高嵩,次日9时18分至40分,高嵩在国信证券大连花园广场营业部412房间(大连市成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专户室)利用室内电脑,采用驻留自助委托方式,擅自以跌停价和近跌停价将成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太极集团、粤美的等6支股票全部卖出,实际成交金额为21,037,791.30元,而按7月10日收盘价计算,上述股票总价值人民币为22,949,121.80元,造成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911,330.46元。公司发觉后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于当日下午将二人抓获。
大连西岗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张达君、高嵩为泄愤报复、故意破坏生产经济秩序,给他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分别从重作出上述判决。(霍仕明、曹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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