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由于今年计价器调价,使部分司机在计价器年检问题上有些误解,一少部分运营者至今还未做年检。为此,市计量技术研究所、出租汽车专项执法队再次提醒:请司机仔细查看计价器技术证件是否已到期,如到期请于8月31日前去年检。
据了解,出租汽车计价器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价器,超期使用属违法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暂时未检的,自今日起,运营者应立即到天津市计量技术研究所进行周期检定(地址:南开区科研西路4号),申报检定日期不得超过8月31日。凡是使用超期计价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向检定机构讲明情况并由单位开具证明,依法进行检定后执法部门将从轻处理。该项工作截止日期也是8月31日。
从9月1日起,天津市出租汽车专项执法队将对全市的出租汽车计价器进行执法检查。(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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