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依法及时解决民事纠纷,维护部队的安全稳定,对于有效调节军内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军事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或者军内法人的民事案件和地方当事人申请宣告军人失踪、申请宣告军人死亡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民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为非军人的,仍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鉴于军事法院机构设置和部队驻防的实际,对于军内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