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郑州“12·9”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首犯张书海勾结其妹、其子、其侄等人,从1996年起,先后明火执仗地抢劫4次,共抢得赃款250万元,并致死1人,致伤5人。
这个以家庭成员为主的犯罪团伙穷凶极恶、作孽多端。张书海自以为不可一世,一次次与公安干警周旋、较量,最终未能逃脱覆灭的命运,被押上威严的法庭,受到法律和人民的审判。
8月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系列抢劫银行案作出判决,张书海和其子张宏超、其子的同学张世镜、乔红军、其妹张玉萍和张小马6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其余5人被判有期徒刑。
综观这个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从预谋到明确分工到模拟作案;从两把尖刀到两支猎枪最后还使用装满汽油的爆炸装置;从抢劫群众住宅到抢劫单位最后到抢劫地处繁华闹市的银行……这个犯罪团伙经历了不断演变、不断升级,直至达到最后的疯狂。
首犯张书海在生意场上的四处碰壁使他不愿靠踏踏实实地劳动谋生。对金钱的贪欲,使他如魔鬼附身,疯狂起来。为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他开始以另一种方式“拼搏”:1996年11月25日,抢劫郑州市万福花园住户李全国家;1997年11月19日,抢劫郑州市电信局淮河路营业厅;1999年3月3日,抢劫郑州市交通路建设银行储蓄所。随着张书海一次次得手,他的贼胆越来越大。法庭上,张书海说,无论做生意还是干啥,没有一定的资金不行,要干就干大事。于是,在多次预谋踩点后,他于2000年12月9日进一步铤而走险,抢劫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支行营业部,并开枪打死1名保卫人员。
张书海扭曲的人生价值观不仅使自己走向毁灭,还把自己的儿子——曾是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的张宏超及其2名同学带上了死亡之路。张宏超的同学乔红军供述,2000年11月底的时候,张宏超问他要不要干大事。后来,张书海对他提出抢银行的事。在张书海这个长辈的“教育”下,乔红军终于“开化”了,成为“12·9”特大抢劫银行案的主犯。
张书海一伙的强盗逻辑和无限膨胀的贪欲互相借助,使他们的犯罪气焰更加嚣张。在抢劫李全国家一案中,张书海的妹妹张玉萍只是给他们提供食宿,准备作案工具。参与了这次抢劫活动后,张玉萍的胆子越来越大了,从不自觉到主动参与。在抢劫淮河路电信营业厅时,她不仅去观察情况,还在附近拦截出租车等待接应,她在法庭上声称:“抢劫银行是她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去的。”循着张玉萍的人生轨迹,可以清楚看到,在“12·9”抢劫银行案中,她已经“成长”为得力干将了。按照事前分工,张玉萍在外面接应,在张书海抢劫得手后,她用自行车携带赃款逃离现场。
据张玉萍供述,每次抢劫前张书海都要拜佛,以求神灵保护。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疯狂的结局必然是毁灭。(王阿敏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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