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近日查处了固原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反公安交通管理有关规定,为152辆机动车办理转籍入户的违纪案件,一批责任人被处分。
据了解,今年1月份,根据新闻媒体反映的情况,宁夏自治区公安厅与固原地区纪委、监察局、固原地区公安局纪委联合组成专案组,对固原地区交警支队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调查。经查,1998年12月14日至2000年3月17日期间,固原地区交警支队车管科,为固原试验区“民族外运车队”的152辆车违规办理转籍入户手续,其中有146辆是在没有见到车的情况下办理入户手续的。70辆进口车中,60辆车的档案属伪造,10辆车是1984年至1986年入户的报废车辆。82辆国产车中,有18辆车的入户手续档案是车主伪造的,有14辆车的产品合格证属伪造。固原地区交警支队为逃避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在办理入户手续过程中,没填写登记台帐,未将这些车的资料存入微机中,并巧立名目,以“改装费”、“改型费”、“管理费”等收费项目,违规收取“民族外运车队”等单位和个人现金36·5万元,设立帐外“小金库”。
日前,固原地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此案直接责任者固原地区交警支队支队长路满堂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撤消支队长职务;对负有相关责任的支队政委唐国斌、车辆管理所教导员吕克敬、车辆管理所所长张国俊、政秘科科长王有录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小金库”剩余的19万元没收上交国库。 (秦凤桐 陈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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