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近日,本市农村想外出务工的农民向本报询问携带有关证件的问题。 据有关人士介绍,在准备外出打工之前,必须备齐以下证明、证件:一是居民身份证;二是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按照《劳动法》规定,此卡应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服务机构办理。另外,被用人单位招用后,于15日内办理《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卡》,到劳动就业机构领取就业证,证卡合一,方为合法打工者;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此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未婚要注明未婚;四是职业资格证。由劳动部门直接办理,包括学历证书、复员证及立功受奖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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