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26日,暑热难当,几天前的一场大雨和上游河闸的放水,使旱了许久的潮白河水面陡然升高。
下午3点,几个10来岁的小男孩结伴到河边洗澡,他们都是距此不远的宝坻县马家店镇连子营村正在放暑假的学生。水虽然不是太深,但河中心却有一片因加固埝堤取土而新挖的大水坑,坑边十分陡峭。几个水性不错的孩子率先下了水,其他的孩子则站在岸边玩耍。突然,站在岸边、年仅9岁的崔凤伟不慎滑入水中。当时距离崔凤伟最近的是10岁的徐立成,见到崔凤伟落水,他赶紧伸手去救,结果自己也滑进水里,不会游泳的两个孩子同时沉入水中。岸上的孩子都吓呆了,几个最先反应过来的孩子开始高呼“救人”。
呼救声惊动了正在附近放牛的农家少年王文明,他急忙跑到出事现场。虽然不熟水性且脚上有伤,但王文明未及多想便纵身跳入水中,当时他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脚上还穿着拖鞋。好不容易将已经昏迷的徐立成拽上岸后,王文明已是精疲力竭,连呛了几口水,然而,他还是再次跳入水中,去抢救已经沉没的崔凤伟。一连扎了几个猛子,他都没有找到崔凤伟,但他不愿就此放弃,就在他最后一次扎入水中之后,体力不支的王文明再也没浮出水面,他年仅15岁。
大家都知道,这已不是王文明第一次下水救人。1999年春天的一个星期天,村民张秀海和爱人王秀婷正在地里施肥,万万没有想到他们10岁的儿子张红超突然落入冰冷的河水中。这一幕恰好被和父亲到村东大渠抽水浇小麦的王文明看到,他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把小红超抱了上来。2000年冬天的一天,王文明放学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突然发现村头冰窟里有一名落水儿童呼救挣扎,他和几个同学跑过去营救,当时第一个跳入水中救人的也正是王文明。
不幸发生后,大家都很悲痛和惋惜。马家店镇党委、政府、团委、妇联、教委都给予了极大关注。广大机关干部踊跃捐款,送到王文明的家中,慰问其父母。镇政府还将王文明见义勇为的材料上报给宝坻县政府,并号召全镇向其学习。
追踪采访
当记者来到宝坻县王文明的家乡时,人们无不为这个懂事的孩子过早离去扼腕叹息。
自从儿子去世之后,王文明的母亲李福香不知哭了多少回,为怕她难过,家人将所有文明生前的照片都藏了起来。尽管如此,她仍然告诉记者:文明做的对,他这样死值得。
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了另外一个孩子。1998年12月,天津武清区梅厂镇一位17岁中学生为救落水同学,奋不顾身跳入冰窟,但终因身单力薄不幸身亡。当时,这名少年的一个同学在学校附近刚结冰的排灌渠上玩耍时落入冰窟,他立刻要下去救人。闻声赶来的其他同学将他拽住,但他不顾别人劝阻,拼命挣脱,毫不犹豫地跳入冰窟去救落水者,结果终因体力不支,与落水者双双沉入冰水中,溺水身亡。本报曾在当时的“社会新闻”版上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一年后,这名少年的父亲再次来到报社,他告诉记者,这一年里,他为给孩子申报“烈士”几乎跑断了腿,然而每次的满怀希望换来的都是无尽的失望,他想不通,为什么儿子用生命去实践舍己救人,结果却连个“说法”都没有。
记者后来了解到,有关部门在审批这名少年的荣誉称号时,除了考虑事迹本身是否突出外,还考虑到救人者本身还是未成年人,他并不完全具备救助他人的行为能力,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他能听从其他同学的劝阻,向成年人求助或报警,就可能避免最终两人同时溺水的悲剧。他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值得提倡,但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他的行为并不适宜广泛宣扬和鼓励,因而未授予其荣誉称号。对这样的解释,做父亲的也许永远想不通:孩子舍己救人错了吗?
在采访王文明勇救落水儿童事迹的过程中,记者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王文明本身并不会游泳,但他曾经三次下水救人。实际上,就在王文明第一次下水救人之后,心有余悸的母亲就曾嘱咐他“救人是对的,但也得有个方法,哪怕拉根绳子呢”。无独有偶,今年5月,武汉市一名11岁的小学生为救落水儿童英勇献身。事后,人们在赞叹他这种舍己救人行为的同时,不由得深感惋惜,如果他当时能叫上附近的大人,或者在他救人时在场的几名少年能及时向大人求救,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 王文明的家人仍深深思念着他 |
我们不能苛求尚未成年的孩子能够像大人一样冷静成熟地面对突如其来的险境,毕竟他们是孩子,他们不具备成熟的心智和丰富的社会经验,更何况在他人面临险境的情况下,他们能挺身而出,确实值得人们钦佩和感动。而作为成年人是否应该反思:我们的家庭、学校和社会,如果在平时多让孩子树立起自我保护的意识,学些自我保护的技能,他们在险境面前会不会做出更好的选择?(郑然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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