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再也不能想安哪儿就安哪儿了。昨天,北京市出台了《户外广告设施规划标准》,按照不同地区的功能,分为户外广告设施严禁区、控设区、集中展示区和一般地区。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户外广告治理整顿大会上获悉的。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京机构周围200米;天安门广场、中南海、长安街(复兴门—建国门)、故宫、钓鱼台等地及周围地区是户外广告严禁区,禁 止设置商业等各类广告,单位招牌禁止设立在建筑物顶部。
中关村科技园区、CBD、规划奥运中心区、各级风景区;长安街延长线、迎宾线、二三四环路、首都机场、北京站、北京西站、前三门大街、亚运村地区、首都机场路及各高速公路北京段为控设区。在控设区,四环路以内控制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二环路以内及周围地区严禁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超过24米高的建筑物、住有居民的楼房、市政公共设施和交通工具上严格控制设置户外广告。
繁华商业区为集中展示区,广告制作要体现科技含量,注重整体效果。重要地段的广告位置将提供给世界著名跨国公司、优秀民族品牌企业。
另外,落地式广告牌严禁延伸到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不得设置跨路的框架式广告,快、慢车道隔离带内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展览馆、博物馆、音乐厅、美术馆、图书馆、学校、体育场馆内不得设置附着式广告。坡屋顶、屋顶造型独特的建筑物顶端不得设置广告。
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所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广告及粗制滥造、形象丑陋、内容不健康的户外广告都将限期拆除。违者依法处罚。(记者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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