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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京地方法院23日作出一项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在1945年一次沉船事件中的韩国二战劳工死难者家属提供赔偿。
1945年8月24日,一艘准备运送数千名被强抓到日本的韩国劳工回国的日本海军运输舰在东京的舞鹤港发生爆炸并沉没,造成至少524名韩国劳工和25名日本船员死亡。
韩国劳工遇难者家属和幸存者称这是日本政府为了防止船上的韩国劳工进行暴动而故意将船炸沉的,并要求日本政府进行道歉和赔偿。但日本政府坚持说船是触发了盟军布设的水雷而爆炸的,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日本法院当天的判决称,日本政府必须向15名遇难者提供4500万日元(合37.5万美元)的赔偿。
但法院同时称,他们只能确认仅有15名韩国人在那次事件中遇难,并且以事件起因尚未查清为由,驳回了诉状中日本政府必须道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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