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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下午,天等县天等镇城北街黄某竟从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抢走自己的存折,并把存折吞入肚中,因此被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
从1999年6月至2000年元月,黄某的丈夫张某累计拖欠南宁市隆源轮胎有限公司货款3.2万元。隆源公司于2000年11月24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张付清货款及利息。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张自愿分3次付款。但是,调解书生效后,张以外出务工为由,逃避债务,不按期还款。隆源公司于今年5月2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多次向张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张自动履行义务,但是遭到了拒绝。8月6日上午,执行人员到张的住处执行公务,要求张的妻子黄某协助执行,经过耐心教育都遭到黄的拒绝,依法庭程序,执行人员向黄发出搜查令,决定对黄的人身及住处进行搜查。当执行人员在黄的床头搜出一本存折,准备写收据给黄时,黄突然从执行人员手中抢回存折,并迅速放进嘴里,吞进肚子。黄某的行为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执行公务,因此被处罚。(黄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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