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年10月8日晚,威信人马文涛和新认识的女友在威信县纪念碑公园游玩时,莫名其妙被人追杀,血溅纪念碑公园,经医院及时抢救幸免一死。事发之后,他姐姐马文琼在追查凶手的过程中,被威信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抓捕。2001年6月20日,威信县人民法院判处马文琼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据受害者马文涛介绍,2000年10月8日,姐姐马文琼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叫张林(化名)的四川女人,便把其带回家中,让他“相女友”。吃过晚饭后,张林主动提出请他到威信县纪念碑公园闲逛。
当晚8时30分,马、张两人逛至纪念碑公园内的磨姑亭。过了一会儿,张林称要上厕所而往亭外走,就在这时,马看见了一个男人从不远处闪了出来,跟在张林的身后,说了几句不太清楚的话。几分钟后,张林上完厕所回到磨姑亭。张林刚坐不久,刚才的那个男人走向他以借火点烟为借口,恶狠狠地对马说:“给我点钱花花。”马尚未反应过来,只见这个男人取出一把尖刀捅向他的腹部。他的腹部被捅了一大个口子,肠子露了出来,裤子也被血淋湿了。他示意张林报警,但是,不知张林怎么啦,竟然原地不动。无奈,他只能眼睁睁看到歹徒从身上搜走仅有的几十元钱逃走了。
之后不久,一伙人来到现场,他们似乎与张熟识并和张林交谈了几句,张随之离开了。这伙了威胁马在警察面前必须按照他们的话去说。据马文涛说,这伙人当中有一个人他认识,名叫鲁佳书。
此事发生后,威信县公安局扎西派出所立即立案侦查。马文琼为配合公安机关办案主动寻找凶手的行踪,2001年4月12日,根据弟弱点提供的情况和张忠等人赶到鲁佳书家,质问鲁佳书是否参与谋害自己兄弟一事。据马文琼讲,当时,鲁佳书承认了自己参与谋害马文涛。关于这一点,威信县公安局扎西派出所所长肖世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派出所,鲁佳书说根本没有对马文琼作过承认,一切都有可能是马文琼自己编造的。”
在鲁佳书家,为了防止鲁佳书逃跑,马文琼等人,把鲁佳书带至马文琼家里,再次质问鲁佳书是否合谋,并要鲁佳书写个字据。由于鲁不从,马文琼用炎钩打了鲁佳书两下。与此同时,马文琼通知人向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的有赶到后,先后带走了鲁佳书和马文琼。经过讯问,派出所以鲁佳书参与“合谋”无据放走了鲁佳书。而马文琼则被派出所涉嫌非法拘禁进行刑事拘留。2001年6月20日,马文琼被威信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对于这个判决,马文琼不服,她说,自己为了查凶而坐牢,纯属冤枉,她要上诉。
威信县公安局副局长胡波对记者说:“此案发生后,扎西所立案并侦查,由于凶手的相貌特征很难确认,致使案情至今仍没进展。此案并没有了结,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将凶手捉拿归案。至于马文琼的一系列行为,根据刑法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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