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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 因做生意赔钱萌生骗财歹念,2年间以集资名义从14人手中骗得570余万元的李某,经宁河县检察院审查后,8月30日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今年35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女,原系宁河县百货公司职工。起初曾和一邻居合伙做买卖,生意挺红火,挣了点钱。后来,她的生意不景气,加上自己又大手大脚,竟造成30余万元的亏空。李某不肯善罢甘休,四处借钱想东山再起,打算做买卖赚了钱再把亏空堵上。不料事与愿违,买卖越做越差,窟窿越堵越大,由此她产生了非法集资诈骗的邪念。
从1999年初到2000年12月近2年间,李某谎称和宁河县百货公司办三产、与宁河县饲料公司做买卖,且公司的一二把手、县里的某些重要领导都参与,以“不赔钱、高回报”并给参与集资人买高档家电、服装为诱饵,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先后从本县于某、刘某、赵某等14人手中骗取了570余万元后外逃。近日,李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胡然 任庆明 潘洪亮 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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