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把8年有实无名的同居生活碾得粉碎,年过六旬的老人瞬间失去“丈夫”,也失去了经济来源。为了生活,昨(3)日上午10时左右,“妻子”跨进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大门。
据60余岁的周老太称,她是郫县某村离过婚的农村妇女,1993年认识了建筑公司的退休干部邹某,邹某对无依无靠的周老太颇有好感。由于邹的两个儿子强烈反对,丧偶多年的邹某带着周老太在青羊区某村租了间小民房同居,一过就是8年。
今年8月17日,年近70的邹某在府南河出了车祸。当周老太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邹某已被推进了太平间。几天后周老太找到处理此车祸的警官索要赔偿金时,因其拿不出任何与死者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警官拒绝了周老太的要求。
百般无奈下,周老太在住所小巷里,走街串户地以卖盐茶蛋为生。
律师说法嘉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岚认为,《新婚姻法》出台后,周老太的这种情况,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但周老太虽不属继承人,8年相濡以沫的事实婚姻下,邹某的两个儿子几乎与周老太、邹某没有什么联系。8年里,周老太是对被继承人邹某抚养最多的人,在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时候,她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黄利琴 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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