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6日对前总理卡热格尔金刑事案作出判决,以滥用职权、受贿和非法收藏武器等罪名判处卡热格尔金10年有期徒刑并没收其财产。
依照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哈最高法院从8月15日开始对卡热格尔金进行缺席审判。在这期间,法院听取了包括现任副总理占多索夫等高级官员在内的70多位原告证人的证词,最后作出了上述判决。该判决将自卡热格尔金被捕之日起生效。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卡热格尔金在阿拉木图的住所、一辆“奔驰”和一辆“丰田”轿车以及他在比利时所购房产将被没收。此外,卡热格尔金必须赔偿他在担任总理期间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共1100万美元。
卡热格尔金1994年至1997年曾任哈总理,哈侦查机关从1998年秋开始对他立案调查。近年来,为逃避当局的调查,卡热格尔金一直流亡国外,目前所在的国家仍不得而知。1999年和2000年,卡热格尔金曾先后在俄罗斯和意大利境内被捕但又被释放。(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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