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镇党委副书记犯案进了看守所之后,还能领到三个月的全额工资。原因竟是“监察部门的通知没形成文字,法院也还没作出判决”。
原广西横州镇党委副书记兼横县县城市容市貌管理大队长吴国丽,于今年8月30日被横县检察院指控在一起重大爆炸事故中犯有滥用职权罪并提起公诉。当天,横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尽管吴国丽进了看守所,但他吴国丽的工资待遇却没变。
但从5月份被刑拘至今,吴国丽的工资待遇却没变,单位已给他发了三个月的全额工资。
横州镇镇长黄枢解释说,今年7月份,该县纪委对吴国丽作出撤销其党内职务后,监察部门曾口头通知镇里停发吴的工资,但因没形成文字,而且法院未对吴国丽作出判决,镇里就没有对其停发工资。
黄枢表示,吴国丽的工资问题,从9月份起将按“有关的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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