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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向烟草公司发难的第一起案件——17岁吸烟少年鄢卓洵状告国家烟草专卖局及红塔集团等24家卷烟厂侵害知情权一案。9月7日有了最终结果。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对于原告的请求,国家尚未制定强制性法律规范。鄢卓洵的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了宣武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
今年6月20日,鄢卓洵起诉至宣武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本单位网站的主页面上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等字样;并以不少于10%的内容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以及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支付其为本诉讼所花费的交通费、诉讼费等费用。
6月27日,宣武法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鄢卓洵于6月29日提起上诉。(杨文学 郭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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