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连日来,不断有读者向天津日报询问:天津日报广告处客户服务部在日前某单位举行的招聘会上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事宜。然而天津日报根本没有招聘之事。为搞清事情真相,记者昨日上午,对坐落于河西区西南楼乐园道三号路小学旁的这家“公司”进行了暗访。
上午9时许,经反映人的多次指点,记者终于在三号路小学旁一条不宽胡同里的平房内,找到了这家“公司”,门口没有任何牌匾和标志。在经理办公室,一位段总经理对记者说:“本公司是天津日报下属公司———广告处客户服务部,现已投入10多万元将天津日报第13版广告全权买断,以后还要买断其他版的广告,并推广新报、晚报的广告业务……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广告策划、采编、电脑制作、业务员、业务经理等各种岗位都需要人才。”
“薪水待遇怎么样?”记者问。
“这里没有保底工资,每月报酬与业务量挂钩,干得多,提成就多……”
“我听说,每人还得先交300元的保证金,有这必要吗?”
“300元保证金是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因为有些应聘者被公司培养成熟后,试用期未满就一走了之,给公司造成损失。我们有保证金合同,3个月试用期满后,钱会退还给应聘人。”
“我知道有些公司借保证金、押金之名诈骗钱财,能让我看一下你们的营业执照吗?”记者问。
“段总”勉强笑了笑:“我们是天津日报的下属公司,不是法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我们不会跑,就是跑了,天津日报总不会跑吧……”这时,这里的一位小姐说:“现在很多印章、证件都可伪造,即使给你看了营业执照,又有什么用?”
记者又问:“咱这怎么没有公司牌匾呢?”
“我们原来在黑牛城道与友谊路交口的一家大饭店内办公,刚搬过来,牌匾正在准备中。”
“段总”接过记者填好的登记表说:“如果你有意,明天带着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300元保证金来公司报道。不过刚来的都得先熟悉业务,从最基层做起。”
记者注意观察了一下,在“段总”的抽屉里已放有不少应聘者的登记表。(任勇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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