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参与过贩毒” 主犯庄楚城当庭赖罪,三名被告中只有一被告认罪
昨天下午,全球最大宗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冰毒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名被告依次出庭接受了公诉人、律师以及法官的调查提问,检察机关指控三被告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同时第三被告黄颜成被追加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数罪并罚。出人意料的是,该案第一被告庄楚城当庭否认了检察机关对其所犯罪行的全部指控。
“被抓后有立功表现”
时间:下午3时 提审:第二被告曾运贵
昨天的庭审从下午3时开始,在4名佩带手枪的法警押解下,15名被告手铐着手走进第三审判庭。审判长按程序核查完15名被告的身份后,临时决定首先提审第二被告曾运贵。曾运贵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但他认为自己被抓后有一系列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配合警方前去抓捕郑荣昌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及时变卖房产和抛售股票积极退赃等。
“我没有参与过贩毒”
时间:下午4时许 提审:第一被告庄楚城
对曾运贵的庭审花了一个小时,接着第一被告庄楚城戴着手铐,拖着脚链,动作缓慢地走进了被告席。公诉人在指控其参与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冰毒犯罪后开始发问:“庄楚城,刚才检察机关对你的指控你认罪吗?”“我没有参与过贩毒!”庄楚城突然提高嗓门,用广东话回答公诉人的提问。立刻,法庭上下一片愕然。对公诉人接下来进行的一系列提问,庄楚城总是用广东话回答:“没有。”突然,庄楚城双眼发红,带着哭腔告诉审判长,除了跟曾运贵、黄颜成等人认识外,他根本没有参与过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冰毒。庄楚城说自己与曾运贵个人有矛盾,并指责曾运贵栽赃陷害自己。对庄楚城的审理仅持续了5分钟,公诉人最后向法官提出:“鉴于庄楚城拒不认罪,只能暂时中止对他进行法庭调查。”法警将庄楚城带出了法庭。
“不知道自己生产的是冰毒”
时间:下午4时20分左右 提审:第三被告黄颜成
第三个出庭受审的是武汉籍被告黄颜成,他除被指控犯有与前两名被告同样的罪行外,还被追加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黄颜成中等身材,看上去比较憨厚老实。与前两名讲广东话的被告听不大懂普通话相比,对普通话说得较好的黄颜成的提审比较顺利。据黄交待,他曾帮助曾运贵租厂房开化工厂,曾运贵只告诉过他“生产的是医药中间体”,他并不知道是冰毒。到下午5点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今日继续审理。(记者苟骅)
庭审直击
关于九项罪名 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并不真实?
李成录团伙10名主要成员分别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妨碍公务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抢劫罪以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这些罪名,被控的10名疑犯大多否认。
被控为“永兴摩托车出租公司”主要负责人之一的杨旭勇,甚至将检察机关指控他的9项罪名全部予以否认。李成录等人也纷纷表示,自己早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并非全部真实。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围攻公安机关、敲诈勒索市民等诸多犯罪事实,李成录等人也说法不一。他们10人,这个说那个在场,那个说这个在场,很难有对得上号的说法。
关于“永兴”公司 究竟谁是出资者和负责人?
李成录等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永兴摩托车出租公司”极有关联。检察机关指控李成录、杨旭勇共同出资非法设立该公司,“公司”有明确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不成文的组织纪律。并且“公司”是在固定区域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进行寻衅滋事、斗殴勒索、伤害、妨害公务、围攻国家机关、扰乱交通秩序等犯罪活动。但在昨天的庭审中,李成录、杨旭勇都否认自己是公司出资者和负责人。李成录说杨才是真正的出资人,自己是受杨的邀请到公司,自己的职责是当公司有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扣时出面“要车”。而杨旭勇则说,李成录才是负责人,自己和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李成录是我大舅哥,所以我才挂靠公司方便一点。”李成录、杨旭勇两人还当庭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向公司成员发号施令,更没有组织公司成员围攻公安机关。李成录说,“有次我还不顾生命危险用自己身体挡住被(公司成员)围攻的民兵!”魏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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