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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年仅15岁的少女为了报复与自己素有矛盾的小学女生,竟然伙同5名不满18周岁的少男少女将该女生骗至某旅馆一房间内,对其殴打后又协助他人对女生强奸。近日,河北区检察院已依法对上述被告提起公诉。
被告人阿兰(化名),今年15岁,初中文化,没有职业。阿兰与被害人阿红(化名)素有矛盾,并对阿红怀恨在心,一直想伺机报复。此事被阿兰的朋友被告人曹某(16岁,初中毕业,无职业)、李某(16岁,某技术学校学生)知道,曹某、李某认为朋友有事,岂能袖手旁观,决定为阿兰出出气,挣回面子。三人经协商,于今年4月一起来到阿红上学的小学门口,见到阿红放学出来,三人将阿红骗到本市某旅店一房间内,并在此碰到了他们的朋友黄某(18岁,初中文化)、王某(女,16岁,初中文化)、于某(17岁,本市某技校职工)。几人商量后决定合伙好好整阿红一顿。他们将阿红强行扣留在旅馆至晚10点左右,然后由阿兰和王某出面,借故对阿红进行殴打,并以言语威胁、逼迫她与曹某等人发生性关系。阿红表示拒绝并挣扎反抗。随后,曹某、黄某在王某、阿兰、于某、李某的帮助下将阿红奸淫。次日早晨6时许,阿红趁阿兰等人不备,逃离旅店并报案。公安机关当天即将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审查中,警方还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曾伙同另几名嫌疑人两次盗窃作案价值达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阿兰、王某虽系女性,但她们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帮助他人与少女发生性关系,与其他几名嫌疑人共同构成强奸罪。法院近日已经进行了开庭审理,不日将依法判决。(胡然 云凤柏 孙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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