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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今天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推出第四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和首批全国文明导游员。
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文明办副主任姜异康宣读《关于确定第四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的通知》和《关于表彰首批“全国文明导游员”的决定》。浙江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等10个景区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文明景区示范点。中国国际旅行总社导游员孔祥萍等被评为首批百名全国文明导游员。峨眉山风景旅游区和丽江风景旅游区代表全国文明景区示范点在会上发言。首批全国文明导游员代表孔祥萍在会上宣读了倡议书。
会议强调,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要发挥成绩,再接再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深入搞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充分发挥文明风景区在展示祖国优秀文化和优美风光,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当好表率,做出榜样,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会议要求,各地文明办和建设、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帮助他们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对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要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及时解决;对工作严重滑坡,不能起示范作用的,要取消示范点称号。各地要认真学习推广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大力倡导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
建设部副部长郑一军、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分别在会上做了讲话。会议由中央文明办副主任胡振民主持。
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自1998年开始,至今我国已有40个景区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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